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甘源股份公司公开股份告内容真实、准确、食品首次上市完整、有限没有虚假记载、发行发行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前已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流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52,426,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提示56.242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性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一、甘源股份公司公开股份告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64号”文核准,食品首次上市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甘源食品”)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有限330.4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前已股票已于2020年7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93,流通215,831股,其中限售股为69,提示911,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甘源股份公司公开股份告75.000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3,3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0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数量为56,637,0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36,578,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4%。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斌生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除上述承诺外,上述股东不涉及承诺变更的情况。 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无。 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无。 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无。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承诺(包括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对应的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亦不存在违规提供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2,426,9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2426%,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143.3262%。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1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甘源食品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中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规则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甘源食品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甘源食品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